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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补充通知(重大团实践[2020]54号)

2020-07-14 08:22     拟稿人:方梓萱   审核:龙敏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重大团[2020]10号)精神,为广泛引领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结合各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一、基本原则

(一)原则上不组织开展聚集性社会实践活动。

(二)原则上应在学生本人所在家乡,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在自觉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前往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鼓励积极探索开展线上社会实践活动。

(四)若确需开展聚集性实践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市实践的团队,由单位党委研究审批后报校团委备案。

二、奖励办法

(一)达到考核要求的个人或团队,颁发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合格证书。

(二)拟设立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若干,设立优秀摄影作品、优秀视频作品、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心得作品等单项奖若干。

(三)表现优秀的团队或个人,优先推荐参评由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等颁发的“重庆市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重庆市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重庆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三、结项要求

(一)实践团队或个人须按规定在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报名注册流程。

(二)实践团队或个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文字材料:简报、新闻稿、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

2.声像材料:活动照片、音频、视频等;

3.其他材料:家乡实践地给予的实践证明或评价等。

四、实践经费

(一)使用要求

1.经费使用必须本着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实报实销的原则。

2.经费使用必须与获得资助的实践项目实施有关。

3.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二)划拨方式

1.保险经费和抗疫物资经费一次性拨付至学院共青团账号。由学院为实践团队或个人统一购买,具体购买方式参考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平安保险购买参考方案(附件1)。

2.重点团队资助经费分期拨付至学院共青团账号,备案时拨付70%;结项时考核合格拨付30%

五、团队名称规范

(一)命名规范

团队名称统一命名为“重庆大学XX社会实践团”,XX部分自拟,原则上4-8个字,内容积极阳光向上。

团队名称原则上不出现英文、阿拉伯数字、专项类别、个人姓名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歧义的内容。

(二)更名方式

为统一备案登记,请各社会实践团根据规范要求对照团队名称并进行修改,修改链接为:https://www.wjx.cn/m/84531327.aspx

六、介绍信的开具

(一)开具方式

如需向实践地出示介绍信,请团队或个人下载《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介绍信》(附件2),自行填写。

(二)开具时间、地点

请团队或个人携带已填写完毕的介绍信(纸质版),于715日(周三)或717日(周五)下午143017:30交至重庆大学A区学生活动中心A14办公室审核并盖章。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365106501

龙老师 02365111171

方同学 13368224626

甄同学 13243529318

QQ群:499726597683989227(下载附件和答疑交流)

 

附件:

1.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平安保险购买参考方案

2.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介绍信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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