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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结项要求及评优办法的通知(重大团实践[2020]56号)

2020-07-15 15:55     拟稿人:方梓萱   审核:龙敏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重大团[2020]10号)精神,为巩固成果,扩大总结,引领更多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现出台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结项要求及评优办法。

一、结项考核及报送

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及个人,须达到社会实践结项要求,方可获得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数量要求

(二)报送要求

 

(三)具体操作流程及内容说明请看附件。

二、评优标准

参与评优的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须达到社会实践结项要求,方可参与社会实践评优。

(一)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选标准

1.严格执行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相关要求。

2.能够发扬复兴民族、誓作前锋重大精神,认真参与社会实践。

3.社会实践累计开展7及以上(包括线上)

4.完成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日志3000字及以上。

5.简报报送不少于1期,且各板块(不包括媒体报道板块)内容均不少于5则。

6.新闻报道不少于3篇。

7.学习心得每篇不少于1000字。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严格执行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相关要求。

2.能够发扬复兴民族、誓作前锋重大精神,认真参与社会实践。

3.累计参加社会实践7及以上(包括线上)

4.撰写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日志1000字及以上。

5.简报报送不少于1期,且各板块(不包括媒体报道板块)内容均不少于3则。

6.新闻报道不少于1篇。

7.学习心得每篇不少于1000字。

(三)突出事迹(作为评优加分项)

1.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日志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感情真挚。

2.社会实践得到所在实践单位好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社会实践得到县级及以上的表彰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社会实践建议得到乡镇及以上政府采纳,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创新创业得到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社会实践得到县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团队或个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02365106501

龙老师02365111171

方同学13368224626

甄同学13243529318

Q Q群 499726597、683989227(下载附件和答疑交流)

 

 

附件:重庆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要求相关材料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0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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