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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申报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重大团实践[2020]77号)

2020-11-13 10:39     拟稿人:   审核:学生志愿服务中心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共青团重庆市委办公室《关于选树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渝青办〔20205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选拔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选拔对象

2019年以来,在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其中优秀集体50个、优秀个人100名。

二、选拔条件

在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文明实践、关爱少年儿童、为老服务、阳光助残、卫生健康、应急救援、社区治理与邻里守望、节水护水志愿服务与水利公益宣传教育、文化传播与旅游服务、法律服务与普法等志愿服务领域,特别是在“青少年之家”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愿服务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

(一)优秀集体条件为: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青年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组织或团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组织管理科学规范、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本地区、本部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特别是在参与“青少年之家”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愿服务行动中表现突出。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组织优先。

(二)优秀个人条件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参与“青少年之家”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愿服务行动中表现突出。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长,事迹感人。

3.年满14周岁、不满45周岁(1975121日-200611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申请。有意进行申报的集体、个人请于20201114日(星期六)18:00前将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1)、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附件2)、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推荐汇总表(附件3)、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事迹材料(1500字内)、有关证明材料、照片等发送至邮箱chongdaqingxie@163邮箱,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组织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综合评审。组织评审、选拔我校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四)名单公示。公示拟推荐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情况。

(五)推荐申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选对象推荐至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进行后续选树流程(详见附件5)。

四、其他事项

1. 在我市学习、工作的港澳台青年志愿者选树工作,要参照《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纳入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10号)规定进行。

2. 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面向脱贫攻坚一线,面向从事“青少年之家”建设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愿服务行动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倾斜。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厅局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再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

龙老师 023-65111171

冉同学 17772481631

 

附件:

1.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推荐登记表

2.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

3.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推荐汇总表

4.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

5.《关于选树第八届重庆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渝青办〔202051号)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01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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