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重庆大学
学生共青团员“五星”评价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和从严治团,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基层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践行时代精神,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决定开展重庆大学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共青团员“五星”评价。由于疫情影响,本次学生共青团员“五星”评价依托线上团支部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 实施对象
重庆大学全体学生共青团员
二、 实施时间
2020年3月14日-3月 28日
三、 实施要求
(一)“五星”评价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五星”评价实施意见》开展。由二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团支部组织实施,一般由自评、互评、团支部评定组成,从政治、纪律、品德、业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具体要求见附件 1)
(二)学生团员“五星”评价结果在所属团支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团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
(三)“五星”评价结果将纳入五四表彰评选条件中。在五四表彰评选活动中,获得“五星”评价的团员才能参加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选拔,各团支部需认真对待。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团组织在完成五星评价后,填写附件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 XX 学院五星评价总表),将电子版材料于 3 月 28日 17:00 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cqutwzzbzbjs@163.com,纸质材料暂不做要求。
联系人:孙钰虎 17772481396
附件:
1.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五星” 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2.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 XX 学院五星评价总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