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大力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和从严治团,把团员教育评议制度落实落细、把团员先进性要求具体化标准化,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重庆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要求如下:
一、实施对象
重庆大学全体学生共青团员
二、实施时间
2020年9月29日-10月25日
三、实施要求
(一)评价流程
星级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附件1《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开展。由二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团支部组织实施,评价方式一般由自评、互评、团支部评定组成,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学生团员星级评价结果在所属团支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团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
(二)结果运用
学生星级评价结果将影响团籍注册并纳入五四表彰评选条件中,各团支部需认真对待。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团组织在完成星级评价工作后,填写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星级评价总表),将电子版材料于10月25日17:00前报送至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cqutwzzbbgs@163.com,纸质表格于10月23日17:00前交至老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03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星级评价总表
联系人: 李菁晶 朱双玉
联系电话:65105249 13637963469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