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和宣传团支部先进典型,在重大青年中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辐射带动全校团建工作开展以提升我校基层团支部建设的质量和活力,延续和传承已树立先进典型的带头作用和正向影响,校团委组织部决定开展第三期“标杆团支部”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校团支部,包括各学院团支部、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等各类学生团支部。
二、基本条件
(一)参加创建的团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团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 1 年(2019级大类招生分流之后成立的团支部也可参加)。
2. 团支部或团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2019级大类招生分流之后成立的团支部可无团支部荣誉);团支书在满意度测评中评价为“满意”;支部与支部成员在作用发挥、思想引领、团建工作、基层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产生良好反响。
3. 团支部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团组织建设、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 团支部成员未受到过学校处分。
(二)标杆团支部创建标准:
1. 教育有力。坚持以“三会两制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一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团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
2. 管理有力。发展团员、团员培训、团员组织关系和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落实不合格团员组织处置工作稳妥有序。
3. 监督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支部团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
4. 组织有力。最大限度地把团员组织起来,使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引领带动团员的动员力、实效性强。团组织生活严格规范。
5. 宣传有力。学习宣传贯彻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 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6. 凝聚有力。善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大学学习生活,组织引领支部团员听党话、跟党走,成效突出。
7. 服务有力。常态化了解团员困难诉求、倾听团员意见建议,团员有困难找支部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三、创建要求
1. 本次“标杆团支部”创建活动是我校基层开展团员先进性教育,落实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团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 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 团支部被成功确定为“标杆团支部”创建对象后,需参与为期一年的“标杆团支部”培育工作。“标杆团支部”
需继续以身作则,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团支部建设工作的开展。
四、申报流程
各二级团组织按 1-2 个名额推荐标杆团支部进行报名或团支部自荐报名,并填写《重庆大学“标杆团支部”推荐表》(附件 1)和《重庆大学“标杆团支部”汇总表》(附件 2),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虎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A504 ;A 区学生活动中心 A03),电子版报送至邮箱cqutwzzb@163.com,电子版文件名称需注明院荐或自荐,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5 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重庆大学“标杆团支部”推荐表
2.重庆大学“标杆团支部”汇总表
联系人:朱双玉
联系电话:13637963469
校团委组织部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