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和发扬团员先进性,为表彰先进,宣传先进,激励全校团员青年奋发有为、再创佳绩,现决定开展十一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志愿服务——“传承奉献精神,弘扬时代新风”
二、推选对象及条件
活动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推选对象为重庆大学在校共青团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等记过行为。
2、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色,担当尽责,有所作为且近一年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60小时。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成绩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有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1月15日前,以个人为单位将材料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宣传调研中心邮箱 cqutwzzbxd@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阳光团员”格式(如 xxx 学院-李华 2017261-阳光团员)。
2、报送材料: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 1000字;需要主标题);学生照片(反映当月主题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不少于两张,照片清晰)。
四、奖励机制
材料经过审核被评定为“阳光团员”者,有如下奖励机制:
1、将在“重大前锋”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其主要优秀事迹进行推广,树立标杆,并颁发“阳光团员”证书。
2、被评选为“阳光团员”的同学可优先作为推优入党候选人,且获得五四十佳的提名资格。
3、各学院“阳光团员”情况纳入学院考核评分。
联系人:朱双玉
联系方式:13637963469
附件:重庆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阳光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