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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月份阳光团员选优树典的通知【重大团组[2020]25号】

2020-11-06 15:37     拟稿人:朱双玉   审核:李菁晶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和发扬团员先进性,为表彰先进,宣传先进,激励全校团员青年奋发有为、再创佳绩,现决定开展十一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志愿服务——“传承奉献精神,弘扬时代新风”

二、推选对象及条件

活动采用荐和组织推荐两种式。推选对象为重庆学在校共团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优秀,在校期违反校规等记过为。

2、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色,担当尽责,有所作为且近一年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60小时。

3、学习成绩优秀,作本领过硬,成绩突出,具有艰苦奋精神,能够在团员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

4、有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115日前,以个人为单位将材料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宣传调研中心邮箱 cqutwzzbxd@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名为“学院-姓名学号-阳光团员”格式(如 xxx 学院-李华 2017261-阳光团员)。

2、报送材料: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 1000字;需要主标题);学生照片(反映当月主题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不少于两张,照片清晰)。

四、奖励机制

材料经过审核被评定为“阳光团员”者,有如下奖励机制:

1、将在“重大前锋”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其主要优秀事迹进行推广,树立标杆,并颁发“阳光团员”证书。

2、被评选为“阳光团员”的同学可优先作为推优入党候选人,且获得五四十佳的提名资格。

3、各学院“阳光团员”情况纳入学院考核评分。


联系人:朱双玉

联系方式:13637963469


    附件重庆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阳光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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