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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大学2021年4月到6月团费收缴及团员证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大团组〔2021〕29号】

2021-06-01 10:03     拟稿人:刘成   审核: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加强团籍管理,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 号)文件要求和规定,现将 2021 4月到 6月团费收缴及团员证补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一)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二)按 0.2 //月收缴当月团费(50%上交校团委组织部,50%留于二级团组织作为活动经费),团费收缴人数须严格依据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团员统计人数。

(三)本次收取 2021 4 月到 6 月团费,请二级团组织认真上报《XX 学院 2021 4-6月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附件1)。

(四)28 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后保留团籍,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六)校团委将对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认真对待,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七)校团委将在每次团费收缴工作结束后进行团费收缴情况公示。

二、团员证补办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二)按 1 元/本收取团员证补办工本费。

(三)请各二级团组织汇总需要补办团员证的团员信息并填写XX 学院团员证补办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2

三、报送方式

 (一)请各二级团组织于 2021 6 1- 4 日将 2021 4-6月份团费统计电子版材料(附件一)报送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工作邮箱;电子版材料核查无误后于 202164日前将 2021 4-6 月团费统计纸质版材料(附件一)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并缴纳团费。(纸质件需加盖上报学院团委公章,材料上所写团费金额只为总共收缴的一半)。

(二)请各二级团组织于 2021 年 6 月 1日- 4日将团员证补办纸质版材料(附件二)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并缴纳补办费用,领取团员证

 (三)本科四年或五年在老校区的学院需将纸质版材料交至 A 区学生活动中心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其余学院均交至虎溪学生活动中心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 嘎措 18033873662

朱沛琛 19936078162

邮 箱: cqutwzzbbgs@163.com

办公室地址:A 区学生活动中心 A03

虎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A504 办公室


附件:1.XX 学院 2021 4-6月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

2. XX 学院团员证补办信息统计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 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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