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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九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的通知【重大团组〔2022〕48号】

2022-08-24 21:30     拟稿人:赵芷晴   审核: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持续高温、旱情、灾情叠加,面临大战大考,我校大批团员青年冲锋在前,用行动彰显青年担当。为大力表彰与宣传我校在此次疫情险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保持和发扬团员先进性现决定开展九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心抗疫助力救灾,彰显青年担当

二、推选条件

推选对象为重庆大学在校共青团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等记过行为;

2、积极主动投身于抗疫志愿服务活动,尤其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奋斗坚守在学校、社区、街道等防疫一线,尽职尽责,表现出色;

3、积极参与抗险救灾活动,助力扑灭山火、节能降耗、抗旱救灾,冲锋在灾情前线,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有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8-9月每周五中午12:00前。

2、评选要求:活动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各二级团组织可于每周推荐本学院符1-2名合条件的团员参加推选同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荐报名参加选拔。

3、材料要求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 1000字;需要主标题)、学生照片(反映当月主题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不少于两张,照片清晰),以个人为单位将材料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cqutwzzbxd@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阳光团员”格式(如 xxx学院-李华2017261-阳光团员)。

四、奖励机制

材料经过审核被评定为“阳光团员”者,有如下奖励机制:

1、将“重大前锋”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其要优秀事迹进行推广,树立标杆,并颁发“阳光团员”证书。

2、被评选为“阳光团员”的同学可优先作为推优入党候选人,且获得五四评优十佳共青团员的提名资格。

3、各学院“阳光团员”推选情况纳入学院考核评分。

 

 

联系人:李菁晶 赵芷晴

联系方式:65105249 19936074289

 

附件:重庆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阳光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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