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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重大团组〔2025〕1号】

2025-01-19 17:00     拟稿人: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团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帮助团员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工作流程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二级团组织批准,并向本人反馈。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官方公众号“重大青年”发布的《渝团强基|一图读懂!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实施流程》《渝团强基|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与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实施指南来啦》。

三、工作安排

1.228日前,各团支部须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规范悬挂团旗。会议结束后,团支书应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记载栏目中选择必学专题“2024年组织生活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入。31日前,各二级团组织须填写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报告至工作邮箱cqutwzzb@163.com

2.各团支部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后,请各团支书及时智慧团建系统两制-团员教育评议栏目中根据团员大会评议结果如实录入;同时,各二级团组织需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账号,按照“团内激励—上级认证—评议激励—点击审批”的步骤对下属团支部评议结果进行审批认证;二级团组织审批完成后,各团支书需在“左侧任务栏—两制—年度团籍注册—未注册—确定注册”完成本支部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联系人:罗老师 023-65105241

     王俊豪 13883362582

赵欣如 13101079397


附件:1. 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

2. XX学院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


校团委组织部

2025119


(起草人:赵欣如;审核人:罗琳;复核人: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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