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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大学共青团组织联建共建活动(第一期)立项的通知

2026-06-08 14:43     拟稿人: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大学共青团组织联建共建活动(第一期)申报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材料评审以及名单公示等环节。现公布立项名单,并就项目落地实施、过程管理、经费使用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牵头单位

活动名称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团委

“管济聚团力·德才润初心”联合教育实践活动

物理学院团委

“聚力成长·先锋领航”学生骨干综合素质提升联建共建活动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

“厚植家国情怀·共修优良品德”毕业季联合育人主题活动

自动化学院团委

“强基固本聚合力、联建共促育新人”
——三院团委联建共建活动

体育学院团委

聚力攻坚·青春护航——学生体测提升专项活动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

“承校训精神学史·以美育匠心绘形”活动

环境与生态学院团委

“清脉行动”——校园排水系统共建共享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实施周期

活动实施周期20266月至202611,各活动须在周期内完成全部既定活动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建共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紧密围绕申报通知中明确的7个建设方向开展活动,会同各参与单位密切协作,确保活动有序推进。牵头单位须严格落实活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安全教育。

(二)按期完成结项工作各活动执行过程中留存活动照片、视频、新闻稿等过程性材料。活动结束后,须于2026121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经费使用明细、新闻稿、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和视频原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quxsqnyj@163.com,邮件及压缩包以“牵头单位+结项材料”命名。

(三)经费支持与管理。立项项目经费单项目不超过 5000 元,实行分批次拨付制度。各项目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668


起草人:李彦欢;审核人:罗琳;复核人: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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