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大学共青团组织联建共建活动(第一期)申报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材料评审以及名单公示等环节。现公布立项名单,并就项目落地实施、过程管理、经费使用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牵头单位 |
活动名称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团委 |
“管济聚团力·德才润初心”联合教育实践活动 |
物理学院团委 |
“聚力成长·先锋领航”学生骨干综合素质提升联建共建活动 |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 |
“厚植家国情怀·共修优良品德”毕业季联合育人主题活动 |
自动化学院团委 |
“强基固本聚合力、联建共促育新人” ——三院团委联建共建活动 |
体育学院团委 |
聚力攻坚·青春护航——学生体测提升专项活动 |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 |
“承校训精神学史·以美育匠心绘形”活动 |
环境与生态学院团委 |
“清脉行动”——校园排水系统共建共享志愿服务活动 |
二、活动实施周期
活动实施周期为2026年6月至2026年11月,各活动须在周期内完成全部既定活动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建共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紧密围绕申报通知中明确的7个建设方向开展活动,会同各参与单位密切协作,确保活动有序推进。牵头单位须严格落实活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安全教育。
(二)按期完成结项工作。各活动执行过程中留存活动照片、视频、新闻稿等过程性材料。活动结束后,须于2026年12月1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经费使用明细、新闻稿、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和视频原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quxsqnyj@163.com,邮件及压缩包以“牵头单位+结项材料”命名。
(三)经费支持与管理。立项项目经费单项目不超过 5000 元,实行分批次拨付制度。各项目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起草人:李彦欢;审核人:罗琳;复核人: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