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推动共青团改革走深走实和全面从严治团,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重大团〔2020〕18号)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重庆大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重庆大学全体学生共青团员
二、实施时间
2026年3月3日-3月21日
三、工作要求
星级评价工作着力解决学生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模糊的问题,是我校加强新时代学生共青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团组织要加强对星级评价工作的统筹指导,将其作为加强学生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做好结果运用。
四、工作流程
星级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附件1)开展。由各二级团组织统筹开展,各团支部具体实施。在星级评价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团组织需填写《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星级评价总表》(附件2),并于2026年3月21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工作邮箱cquxtwzzbzbjs@163.com,纸质签字盖章件报送至沙坪坝校区A校园学生活动中心A03或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学生活动中心A504。
联系人:罗 琳 023-65105241
陈怡乐 18952941216
附件:1.《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星级评价总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起草人:甄好;审核人:罗琳;复核人: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