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同学们以昂扬姿态担当使命、砥砺作为,争做堪当大任的新时代青年,助力“百年新重大”高质量发展,以青春实干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评选、“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二)重庆大学新时代青年先锋
(三)重庆大学“五四”评优表彰
1.组织奖
(1)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2)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人奖
(1)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2)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
1.申报事迹应在评选周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内。
2.参评个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学生和在职教职工,评选周期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被通报批评或考试挂科(重修)记录。
3.已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规范录入信息。
(二)评选条件
各类别奖项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2。
三、评选名额及表彰
(一)评选名额
1.“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或集体共评选10名。各二级团组织可推荐0-1名个人或集体为参评对象。
2.“重庆大学新时代青年先锋”共评选20名。各二级团组织可推荐0-1名个人为参评对象。
3.“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共评选5个。
4.“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
5.“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0%。
6.“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干部总数的15%。
7.原则上同一申请人至多申请1项“个人奖”,不得兼报。若违规申报,经查实,将撤销该生评选资格,并相应减少所在单位评选名额。
8.“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无需申报,原则上对比评审要求,结合重庆大学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名次确定。
9.各二级团组织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表彰奖励
1.面向全校进行表彰。
2.授予荣誉证书或奖牌。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
“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激发团组织活力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团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申报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推荐对象由各二级团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026年4月15日18:00前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各类奖项申报表(附件5)电子版以“五四评优材料+学院名称”的格式命名后报送至工作邮箱cquzzbtf@163.com,同时将汇总表(附件4)和各类奖项申报表(附件5)纸质签字盖章件报送至A校园学生活动中心A03或虎溪校园学生活动中心A504。
联系人:罗老师023-65105241
全闻韵13635460606
王 涵13027398753
附件:1.《2026年“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申报条件》
2.《重庆大学2026年“五四”评优表彰申报条件》
3.《重庆大学2026年“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
4.《重庆大学2026年“五四”评优表彰推荐汇总表》
5.《重庆大学2026年“五四”评优表彰申报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起草人:杨雅思;审核人:罗琳;复核人: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