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重庆大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1.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
2.按0.2元/人/月收缴当月团费(50%上交校团委,50%留于二级团组织作为活动经费),团费收缴人数须严格依据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团员统计人数。
3.本次收取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团费,请二级团组织认真填写《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附件),并及时上报。
4.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后保留团籍,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5.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6.校团委将对各二级团组织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请各二级团组织认真对待,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026年5月6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电子版材料(附件)报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请各级团组织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3日值班时间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纸质版材料(附件)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注:纸质文件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三、注意事项
1.《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附件)中所写团费金额为总共收缴的50%,即交至校团委的部分。
2.《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附件)应包含学院内本科生及研究生的相关信息。
3.请各二级团组织加强智慧团建中的团员管理工作。校团委适时将根据团市委的工作指导,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费收缴工作。
联系人:罗琳65105241
谭景浩17788622378
肖运莱19983144580
邮 箱:cqutwzzbbgs@163.com
办公室地址:沙坪坝校区A校园学生活动中心A03办公室
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学生活动中心A504办公室
附件:
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
校团委组织部
2026年4月26日
(起草人:冉荣华;审核人:罗琳;复核人: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