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要求,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对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的要求,按照《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百日行动”的通知》(渝就业办〔2021〕3号)、《关于实施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渝青发〔2021〕4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招募学生参加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1年6月-9月,学生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二、实习单位
重庆市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见附件4)
三、实习对象
有实习意愿的在渝高校学生,优先安排未就业的2021届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和生源地为新疆、西藏的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由学校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
四、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过硬、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二)能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三)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实习,并征得家长同意。
五、报名流程
(一)截止时间
2021年7月9日18:00
(二)报名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附件2和附件3,与个人电子版简历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chongdaqingxie@163.com,邮件主题和打包后的材料命名格式为:“扬帆计划-姓名-联系方式”。
六、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根据学生实习报名情况,结合实习岗位征集情况,按照“就近就便,人岗匹配”的原则进行人岗对接。
(二)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在自觉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参加实习活动。
(三)实习期间,校团委将为实习学生购买保险。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龙老师:023-65111171
张同学:19936073917
答疑交流群:275585428
附件1:《关于实施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附件2: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上岗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表
附件4: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扬帆计划”岗位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