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5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毛里求斯项目志愿者的通知
重大团青协[2015]4号
全校在校学生:
为加强中外合作交流,协助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团中央、商务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于2002年4月联合启动实施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选派青年志愿者到发展中国家从事汉语教学、体育教学、医疗卫生、网络技术、农业技术、土木工程、工业技术、经济管理、综合培训、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志愿服务。2005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纳入国家对外援助工作范畴。2008年,团市委受团中央、商务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委托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毛里求斯项目”。截止目前,已先后派遣五批共59名青年志愿者赴毛里求斯从事汉语教学、体育教学、信息技术等志愿服务。根据团中央、商务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求,以及共青团重庆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六批中国(重庆)青年志愿者赴毛里求斯服务队队员人选的通知》(渝青办[2015]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汉语教学岗:10名(男、女不限)
(二)体育教学岗:羽毛球教练岗2名(男、女各1名)、乒乓球教练岗2名(男、女各1名)
(三)信息技术岗:3名(男女不限)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愿意到毛里求斯从事志愿服务。
2.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素质过硬。
3.遵守中国和毛里求斯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及处分记录。
4.年龄一般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确属援外服务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适应力强,能在陌生环境里开展志愿服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综合素质较高。
7.英语(或法语)水平达到CET-6(或TFU-6)以上。
8.服从招募单位及驻外机构领导和管理。
9.有过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优异者优先。
10.原则上均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11.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家属同意。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募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汉语教学:在毛里求斯政府或教会小学服务,工作语言为法语或英语。报名者需具有汉语教学经验,普通话水平应为二级甲等或以上,具备法语能力及教育工作者优先。
2.体育教学:在毛里求斯青年和体育部服务,主要负责毛里求斯国家羽毛球队、国家兵乓球队等教练工作。工作语言为英语或法语。报名者需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有在体工队、俱乐部等带队训练、参赛经验者优先,体育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
3.信息技术:在毛里求斯财经部服务,工作语言为英语或法语。报名者需具备Java或PHP编程方面知识、具有从事网络系统工作经验、通晓Ipad、MacBook以及Iphone等新技术、能够处理电脑网络维护、软硬件维修、系统维护管理等。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在2015年3月2日至3月20日期间,通过以下两个步骤完成报名。
1.登录重庆志愿服务网(http://www.zycq.cn)海外服务计划专题网页注册并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保存后提交。
2.报名者将已经填写完成的报名表打印、签名、盖章(在校学生务必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校团委盖章)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于报名日期截止前(以寄发地邮戳为准)送(寄)至招募工作组。
(二)审核
招募工作组依照招募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重庆志愿服务网上公布。
(三)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
1.笔试。考察报名者综合能力、专业素质以及对志愿精神、工作打算的认识等。报名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汉语、英语(或法语)完成试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考察报名者专业知识技能、外语应用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与特长、组织协调能力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考察报名者在陌生环境适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对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及培训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排序,按招募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募单位通过组织谈话、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并征求所在单位意见。被考察人员要提供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审查证明。若考察人选不合格,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招募单位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募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培训。根据《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 2004年 18 号)相关规定,对培训人员进行封闭式强化培训。主要开展服务岗位能力培养、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业务知识、团队能力建设、外事纪律及政策、健康保健知识介绍等内容的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察、体检等结果确定初步入选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共青团网、重庆志愿服务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所在单位及专业技术水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来函反映。
(六)审定
经上述程序考察合格后的人员名单由招募单位报团市委党组批准后,由团中央审定并商务部备案。
以上程序均合格的报名者,录取为第六批中国(重庆)青年志愿者赴毛里求斯服务队队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委托招募单位与入选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发放《录取通知书》,安排办理外事手续和保险、国际机票等。
(七)派遣
按团中央批复时间统一派遣到毛里求斯。到达服务地后,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委托驻毛里求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按照《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 2004年 18 号)规定对志愿者进行统一管理。
四、政策保障
(一)志愿者是援外人员的组成部分,以志愿者身份到发展中国家服务。商务部是援外志愿服务的主管部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委托团市委负责援外志愿者的选拔、培训及其他管理服务工作。
(二)商务部负责提供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保险费、往返一次国际旅费。毛里求斯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志愿者服务期间免费住宿、交通费及其他保障。
1.志愿者基本生活费由商务部委托驻毛里求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按300美元/人/月的标准计发,同时执行《关于做好援外出国人员国外津贴补贴收入保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13﹞85号)文件有关要求。
2.商务部委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志愿者购买服务期间由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对于派遣前已参加工作的志愿者,工作单位应保留职务及工资待遇,制订鼓励性措施,解决志愿者后顾之忧。志愿者需自行与所在单位协商工资、津补贴、保险、公积金等事宜,招募单位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派遣前在校学习的志愿者,就读学校应保留学籍,并为其服务期满返校学习提供便利。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由驻毛里求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团市委按照《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18 号)规定进行考核、鉴定,存入本人档案,颁发荣誉证书,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将推荐参评各级优秀青年志愿者。
五、其他
咨询电话:王老师 02365105249
曹全兴 18523445229
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