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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重庆大学重点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经费第二次报销的通知【重大团双创[2021]181号】

2021-11-24 11:56     拟稿人:黄文韬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各项目团队:

根据《关于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重庆大学重点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的通知》(重大团双创[2021]7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对重点培育项目的经费支持,决定开展培育项目资助经费第二次报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报销范围

1.培育项目所需的实验原材料、试剂、药品等购置,标本、样品采集、加工等费用。

2.培育项目所需的构件、配件、元器件购置及产品加工、制作费用。

3.培育项目图书资料等购置费用。

4.培育项目专利申请、续期等费用及科技查新费、材料打印费。

5.培育项目相关重要期刊论文的审稿、版面费。

6.培育项目相关调研产生的市内交通费等。

7.培育项目海报、展板及演示文稿设计费用。

8.培育项目视频拍摄、制作费用。

二、经费报销流程

请立项资助项目于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将发票提交至重庆大学A区学生活动中心A04学生创客空间,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销工作。

三、注意事项

1.立项资助经费以经费报销形式开展,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实际运行产生的报销凭证和依据。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必要的制作费、资料费、参赛费以及相关调研等,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和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支出。

2.严禁买卖发票、弄虚作假。若存在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情况,经费全额追回,并对主要项目成员予以处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老师 65106063

黄同学 13101294584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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