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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重大团双创[2025]68号】

2025-12-09 17:26     拟稿人:董秀维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工作提示》文件精神,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工作内容

本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拟计划资助重庆大学名额1名,资助标准 2000 元/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拟计划资助重庆大学名额1个,资助标准 5000 元/团队;以团市委最终推荐为准。

二、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有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在全国高校(含民办、高职)内推选科创团体,团体内的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优先推荐在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国赛奖项的团队;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三、资助对象推选

各学院限推报一个个人项目或科创团体项目。请各学院根据项目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受助对象,指导其填写相应的《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附件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科创团体项目+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命名,于1212日(本周五)12:00发送至邮箱cqu_kx@126.com

四、项目要求

(一)确保公开透明。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资助对象的推选等有关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把审核关、发放关、跟踪关,确保活动执行规范有序。

(三)推动成果转化。立足将本次活动作为希望工程助学育人重要载体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对其他社会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组织化育人路径,推动资助成果更为有效地转化为政治成果和组织成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老师 65106063

帅同学 15610021263


 附件: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docx 

  2: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docx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9

(起草人:董秀维;审核人:李菁晶;复核人: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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