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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团科协[2016]25号】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5-13 15:03     拟稿人:张旭东   点击:[]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重大团科协[2016]25号】

各二级团组织、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学生“创意·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素质,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重庆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大学KAB创业俱乐部

三、参赛行业界定

“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设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综合类四项行业赛事。

(一)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大体包括: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为对象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和相关配套服务等行业的总和。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指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指装备制造业的高端领域,“高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技术含量高,表现为知识、技术密集,体现多学科和多领域高精尖技术的继承;第二,处于价值链高端,具有高附加值的特征;第三,在产业链占据核心部位,其发展水平决定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三、大赛流程

1.报名时间及渠道。2016年5月15日之前,可登陆“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官网(www.qccy.org)和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栏目报名。

2.资格审查和信息查询

2016年5月16日后,报名的团队(个人)、企业可登陆上述官网查询审核结果,并可通过大赛微信公众号青年创翼(qccyds)了解大赛相关信息。

3.比赛时间

2016年6月,进行选拔赛初赛、复赛和晋级赛。

四、大赛奖励

(一)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按照人社厅函【2015】423号关于“每个行业赛全国总决赛将分别评选出团队组(个人)和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等”的规定设置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1.5万元;

二等奖(1名):奖励1万元;

三等奖(1名):奖励5000元;

优胜奖(若干):授予入围晋级赛的团队(个人)、企业优胜奖,各奖励2000元。

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大赛优秀组织奖奖牌。

(二)其他奖励

比赛结束后,将根据“中国创翼”全国组委会确定的重庆市入围名额,推荐入围重庆选拔赛决赛的优秀项目参加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综合类及农民工专项等全国半决赛、总决赛,并享受组委会提供的专家“一对一”深度培训及指导服务。对未晋级全国半决赛、总决赛的团队(个人)、企业,报经全国组委会同意,可授予“创翼之星”荣誉称号。

五、政策支持

入围重庆选拔赛决赛的参赛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优先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2.享受创业指导专家提供“一对一”的后续创业辅导;

3.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资助;

4.优先推荐入住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并按照规定享受场租、税费减免政策及代办营业执照、申请专利、财务代理等服务;

5.优先推荐享受相关单位提供的创业成果线上线下展示交易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参加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时择优资助,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时予以优先推荐;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重庆市“创业明星”;

7.对有融资需求的,优先向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推荐融资。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尹老师 88633790、13896739004

张旭东 18523769623

电子邮箱:cqcyzd@163.com

重庆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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