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社团学生人身安全以及公共财产安全,维持校园和谐稳定,现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对各学生社团作如下要求:
一、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8日)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须向第一指导单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不能以社团名义开展聚会、旅游等集体外出活动;
二、新闻媒体对学生社团进行采访报道须遵守学校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学生社团前须提前报第一指导单位、党委宣传部审批;
三、请学生社团注意防火防盗,有固定活动场地的社团请在放假前检查场地或办公室,确保门窗、水、电关好。
请各学生社团认真遵守《重庆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请各社团指导单位将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传达给学生社团并做好在假期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重庆大学学生社团中心
重庆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