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第21届校园辩论赛经管学院八分之一决赛
2016年4月16日下午4时,重庆大学第二十一届辩论赛经管学院八分之一决赛于虎溪校区D1146教室举行。比赛双方弘深学院与经管学院就“普法教育的目的是权利意识的唤醒还是公民义务的担当”展开了精彩辩论。本场比赛的首席评委由资深辩手周文旭担当,另外两名评委分别为公管学院蔡玮玮和外语学院霖基倩。
比赛在主席简略介绍后拉开了序幕。开篇立论环节,正方弘深学院一辩以多方数据论证了“权利意识的唤醒是普法教育目的所在”的观点,而反方经管学院则从社会热点中提出“公民义务的担当是普法教育目的所在”。随后,反方提出观点“权利可以舍弃,义务必须履行”,正方则以生命健康权、监督权、知情权等为例论证权利不可舍弃进行反驳。反方毫不示弱,通过并非所有人都了解并积极行使自身的每一个权利为由予以回击。现场气氛在双方一辩一驳中逐渐升温。在最激动人心的自由辩环节中,双方辩手紧扣辩题,就近期热点新闻——“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展开辩论,反方强调了酒店义务的缺失,而正方则从女性权利意识方面进行反攻,双方你来我往,气氛紧张热烈。随着辩论的进行,比赛逐渐接近尾声。
最终,反方经管学院以比分4:2赢得本场比赛胜利,挺进本次辩论赛四分之一决赛。下午五点,本场比赛顺利结束。
(经管学院 丁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