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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的通知【重大团组〔2022〕19号】

2022-04-11 23:30     拟稿人:孔德慧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性人才切实提高青年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动共青团创新建设,激发广大共青团员积极创新,勇于开拓的意识,号召全体共青团员青年“勇开拓、奋前进、争做时代新青年”。现决定开展“阳光团员”选优树典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创新创业相随,携青春梦想齐飞

二、推选对象

活动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推选对象为重庆大学在校共青团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等记过行为。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过程中尽职尽责,表现出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近一学期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5小时。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和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有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等活动,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417日前,以个人为单位将材料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宣传调研中心邮箱cqutwzzbxd@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阳光团员”格式(如 xxx学院-李华2017261-阳光团员)。

2、报送材料: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 1000字;需要主标题);学生照片(反映当月主题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不少于两张,照片清晰)。

四、奖励机制

材料经过审核被评定为“阳光团员”者,有如下奖励机制:

1、将在“重大前锋”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其优秀事迹进行推广,树立标杆,并颁发“阳光团员”证书。

2、被评选为“阳光团员”的同学可优先作为推优入党候选人,且获得五四评优十佳共青团员的提名资格。

3、各学院“阳光团员”情况纳入学院考核评分。


附件:重庆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阳光团员推荐表


联系人:陈锡毅

联系方式:15023087868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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