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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的通知【重大团组〔2022〕76号】

2022-11-11 08:00     拟稿人:组织部   审核: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以实际行动迎接第八届“互联网+”大赛的召开,振奋青年精神、凝聚青年力量,进一步推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励全校团员弘扬创新精神,担当社会责任。现决定开展十一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创新之魂,勇担时代重任”

二、推选对象

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推选对象为重庆大学在校共青团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等记过行为。

2.积极参加创新创业主题竞赛,特别是“互联网+”竞赛。在过程中尽职尽责,表现出色。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近一学期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5小时。

4.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创新奋进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有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120日前,以个人为单位将材料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宣传调研中心邮箱cqutwzzbxd@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阳光团员”格式(如xxx学院-李华2017261-阳光团员)。

2.报送材料: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需要主标题);学生照片(反映当月主题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不少于两张,照片清晰)。

四、奖励机制

材料经过审核被评定为“阳光团员”者,有如下奖励机制:

1.将在“重大青年”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其优秀事迹进行推广,树立标杆,并颁发“阳光团员”证书。

2.被评选为“阳光团员”的同学可优先作为推优入党候选人,且获得五四评优十佳共青团员的提名资格。

3.各学院“阳光团员”情况纳入学院考核评分。


联系人:李菁晶 赵晨旭

联系方式:65105249 17815135830


附件:重庆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阳光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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