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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月、四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的通知【重大团组〔2023〕19号】

2023-03-30 12:30     拟稿人:组织部   审核: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团员学雷锋、做好事,鼓励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承担时代使命与责任。现决定开展三月、四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雷锋精神,争做志愿先锋”

二、推选对象

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推选对象为重庆大学在校共青团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等记过行为。

2.认真学习贯彻雷锋精神,能够在生活中致敬雷锋精神,助人为乐、砥砺奋进,做时代的前锋。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近一学年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

4.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具有奋进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有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410日前,以个人为单位将材料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宣传调研中心邮箱cqutwzzbxd@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阳光团员”格式(如xxx学院-李华20172610阳光团员)。

2.报送材料: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需要主标题);学生照片(反映当月主题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不少于两张,照片清晰)。

四、奖励机制

材料经过审核被评定为“阳光团员”者,有如下奖励机制:

1.将在“重大青年”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其优秀事迹进行推广,树立标杆,并颁发“阳光团员”证书。

2.被评选为“阳光团员”的同学可优先作为推优入党候选人,且获得五四评优十佳共青团员的提名资格。

3.各学院“阳光团员”情况纳入学院考核评分。


联系人:李菁晶 赵芷晴

联系方式:65106766 19936074289


附件:重庆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阳光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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