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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的通知【重大团组〔2023〕63号】

2023-11-07 15:50     拟稿人:组织部   审核:刘信彤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养创新精神把青春融入祖国的科技事业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决定开展十一“阳光团员”选优树典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拓创新精神,昂扬青春斗志

二、推选对象

推选对象为重庆大学在校共青团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等记过行为。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近一学年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5小时。

3.学习成绩优秀,在创新领域有突出表现,具有奋进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有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1月15日前,以个人为单位将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cqutwzzbxd@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学院-姓名学号-阳光团员”的格式统一命名。

2.报送材料: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需要主标题);学生照片(反映当月主题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不少于三张,照片清晰)。

四、奖励机制

材料经过审核被评定为“阳光团员”者,有如下奖励机制:

1.将在“重大青年”微信公众平台对其优秀事迹进行推广,树立标杆,并颁发“阳光团员”证书。

2.被评选为“阳光团员”的同学可优先作为推优入党候选人,且获得五四评优十佳优秀共青团员的提名资格。

3.各学院“阳光团员”情况纳入学院考核评分。


联系人:李菁晶 张超豪

联系方式:65106766 17347815864


附件:重庆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阳光团员推荐表


校团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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