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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的通知【重大团组〔2024〕11号】

2024-03-22 11:00     拟稿人:组织部   审核: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印发<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青办〔20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以下简称“满意度测评工作”)是指在全校各团支部中,由全体团员通过“背靠背”无记名方式对团支部书记年度工作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原则上全校所有团支部书记都应纳入年度满意度测评范畴。

二、工作原则

为确保测评过程的公正性和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应把握以下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外部激励和内部约束相结合;建立“工作好不好,团员说了算”的长效机制。

三、操作流程

(一)组织筹备

由各二级团组织指导所属团支部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宣传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团支部所有团员知晓测评工作要求。

(二)开展述职

团支部书记就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述职要围绕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联系服务团员青年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进行。

(三)开展评议

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监督下,采取“背靠背”无记名方式,团支部成员填写《2023年度团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表(样表)》(附件1),对团支部书记进行总体评价,由团支部组织委员汇总测评结果。

具体操作步骤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四、结果运用

1.测评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达到参评人数60%及以上的,测评结果视为满意;测评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少于参评人数60%的,测评结果视为不满意。

2.测评结果为满意的,应将满意度高低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其中,测评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的团支部书记,方可参评2024年校级“五四”评优表彰“优秀共青团干部”。

3.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各二级团组织须说明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具体情况,上报至工作邮箱。并按照组织程序和有关规定,重新推选任命团支部书记。

各二级团组织要充分考虑各自的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指导各团支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中如有团支部书记任职时间不足三个月、支部团员流动性过大等情况,可做特殊考虑和处理,不搞“一刀切”。

五、工作监督

1.工作进度督查。在完成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工作后,各二级团组织须填写《XX学院团支部书记2023年度满意度测评统计表》(附件3),并于326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与1-2张测评现场高清照片报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盖章件交至虎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504A区学生活动中心A03

2.测评结果核实。测评期间,校团委组织部将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委派工作人员核实各团支部开展测评情况,对是否按照流程规范开展测评工作进行核实。相关情况纳入各二级团组织年度考核和评优。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张超豪 17347815864

王俊豪 13883514542

工作邮箱:cqutwzzbzbjs@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团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表(样表)》

      2.《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操作流程》

      3.XX学院团支部书记2023年度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校团委组织部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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