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全体在校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根据工作的需要,现公开选聘重庆大学校团委学生文化艺术中心部分学生干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重庆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二、选聘岗位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学生 文化艺术 中心 |
|
副主任 |
2 |
办公室 |
主任 |
1 |
副主任 |
2 |
宣传部 |
部长 |
1 |
副部长 |
2 |
联络部 |
部长 |
1 |
副部长 |
2 |
实践部 |
部长 |
1 |
副部长 |
2 |
倾听·闻艺重大工作室 |
主任 |
1 |
副主任 |
2 |
三、选聘资格及条件
(一)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学习和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一定的理论功底。
(二)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三)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文明规范,带头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能力较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工作经验。
(五)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凡符合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填写《重庆大学校团委学生文化艺术中心学生干部应聘表》(见附件)。请于7月14号18:00前将附件电子表以“姓名-校团委学生文化艺术中心学生干部应聘”的格式命名后发送至cquwhys@163.com,纸质表经学院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A区学生活动中心B06办公室。
(二)选拔
1.资格审查。审查应聘学生的各类情况。
2.考核选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3.公示。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聘任人选,经校团委研究后公示结果。
五、纪律和监督
应聘同学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工作邮箱:cquwhys@163.com
监督电话:023-65105241
附件:重庆大学校团委学生文化艺术中心学生干部应聘表
校团委组织部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