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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大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4-26 15:00     拟稿人: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重庆大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1.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

2.0.2//月收缴当月团费(50%上交校团委,50%留于二级团组织作为活动经费),团费收缴人数须严格依据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团员统计人数。

3.本次收取20261月至20266月团费,请二级团组织认真填写《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附件),并及时上报。

4.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后保留团籍,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5.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6.校团委将对各二级团组织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请各二级团组织认真对待,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02656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电子版材料(附件)报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请各级团组织于202656日至2026513日值班时间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纸质版材料(附件)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注:纸质文件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注意事项

1.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附件)中所写团费金额为总共收缴的50%,即交至校团委的部分。

2.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附件)应包含学院内本科生及研究生的相关信息。

3.请各二级团组织加强智慧团建中的团员管理工作。校团委适时将根据团市委的工作指导,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费收缴工作。

联系人:罗琳65105241

            谭景浩17788622378

            肖运莱19983144580

邮 箱:cqutwzzbbgs@163.com

办公室地址:沙坪坝校区A校园学生活动中心A03办公室

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学生活动中心A504办公室

附件:

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统计汇总表


                                                  校团委组织部

                                 2026426

             (起草人:冉荣华;审核人:罗琳;复核人: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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