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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会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学〔2023〕16号】

2023-06-15 10:17     拟稿人:重庆大学学生会   点击:[]

各二级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纵深推进共青团与学联学生会改革,提高学生工作者积极性,加强优秀学生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与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会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参加学生会工作一学年以上。评选工作由校学生会牵头,校学生会综合事务部及各二级学生会负责实施。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为一个评选周期。本学年评选时间为20236月。

二、评选标准

(一)理想信念坚定,个人作风优良。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参评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本学年内星级评价为“五星”的共青团员。

(二)工作能力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积极主动地在广大同学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广大同学成效突出,对广大同学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在校期间认真做学问、搞科研,不逃课,不旷课,参评学年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30%

(三)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自身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且本学年参与组织、协助校学生会或二级学生会工作不少于5项。

(四)投身志愿公益,实践经历丰富。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与社会实践。参评学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且累计志愿时长不少于12小时。

三、评选方式

申报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

(一)组织推荐。校学生会、各二级学生会根据成员考核情况及述职评议结果可推荐“优秀学生会工作者”候选人。

二级学生会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会影响各二级学生会的推荐名额分配。

(二)个人自荐。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会工作者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四、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生会须于6191800前将本学院“优秀学生会工作者”推荐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重庆大学学生会官方邮箱cquxsh@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优秀学生会工作者-学院学生会”。

自荐候选人申报须于6191800前将“优秀学生会工作者”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至重庆大学学生会官方邮箱cquxsh@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优秀学生会工作者-学院-姓名”。

校学生会综合事务部受理申请材料后,组织对申请材料的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学生会工作者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对在评选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学校、学院通报批评。


联系人:

姜老师 023-65106054

张同学 18246815366


附件:

1.“优秀学生会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会工作者”申报表

3.重庆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会工作者”评选汇总表



 重庆大学学生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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