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学院学生会、本科生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重庆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要求,重庆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3年10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重庆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加学代会代表选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品行良好,作风正派,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群众基础良好,与同学相处融洽并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3.学习成绩优良,有为同学服务和维护同学合法权益的热忱,有反映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并在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等领域有突出表现。
4.能认真、自觉地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履行学生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二、代表构成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21〕3号)的要求,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265名,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不低于60%。代表构成应注意党员代表、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具有一定数量。
三、代表选举办法
各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代表条件,注意发扬民主,充分酝酿讨论,确保代表符合条件。代表选举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布置选举工作
9月3日,校学生会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学生代表选举工作等有关事宜。
各学院学生会向学院团委、学院党委汇报后,学院学生会召开班长会议,组织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明确注意事项,按照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附件1),根据有关规定安排选举工作。
(二)班委会提名推荐
9月8日前,各学院学生会组织各班级召开班委会,组织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名额分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学院学生会。
(三)学院学生会提名推荐
学院学生会将班委会推荐名单汇总,充分酝酿讨论后,按设置名额两倍以内的人数,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下发给各班委会征求意见。
(四)班委会第二次提名推荐
各班委会在建议名单内,进一步酝酿、讨论,根据名额分配再次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报学院党委审批后,报送学院学生会。
(五)学院学生会第二次提名推荐
学院学生会将推荐名单汇总后,根据多数班委会的意见,按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差额,再次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报学院党委审批后,并下发给各班委会征求意见。
(六)学院学生会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
学院学生会根据第二次建议名单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逐个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是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先进性、代表性,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经学院学生会讨论、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批,确认人选条件符合。9月14日前,各学院学生会将建议名单(附件2)报送校学生会。9月15日前,校学生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作为代表候选人通知学院学生会进行正式选举。
(七)学院学代会进行差额选举
9月22日前,各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八)填报当选代表名单
各学院学生会按照选举情况,填写代表名单(附件3),并于9月23日前报送校学生会。列席代表名额另行下达。
召开我校第三十二次学代会,是我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请各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把选举代表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确保学生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萧琦诺 18723477782
邓永经 1597814403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A区学生活动中心A06
虎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404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cquxsh@163.com
监督邮箱:cqucdh@163.com
附件:
1.重庆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重庆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重庆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重庆大学常任学生代表委员会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