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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重大团组[2021]19号】

2021-03-31 22:54     拟稿人:刘成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激励全校广大青年矢志不渝艰苦奋斗,奋勇建功立业,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青春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 14 周岁至 35 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教职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8151 日后出生)。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

3. 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带头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4. 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踊跃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在群团改革、思想引领、团组织建设、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勇于奉献的;在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为国家、地方和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等。

(二)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集体中 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 60%以上。

二、表彰名额

“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或集体共 10 名。各二级团组织可推荐 0-1 名个人或集体为参评对象。

三、推荐方式

各二级团组织内部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但人选均需经过所在单位全面考察和单位领导的集体研究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学校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推荐参评工作。推荐参评对象既要注重才能和业绩,也要注重思想道德感召力、示范性。

2.加强工作规范。各单位的推荐工作要严肃、公开、透明,对于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对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参评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

3. 加大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切实挖掘、推荐优秀青年(集体)典型,通过全媒体手段加强对参评对象优秀事迹的宣传展示,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学校也将入选者遴选为“青年讲师团”成员或大学生骨干宣讲团成员,组织开展校内宣讲活动,并作为省部级以上表彰评选优先考虑对象。

请各单位于 2021 4 9 18:00 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文件名以“青年五四奖章材料+学院名称+个人/集体命名),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参评对象须填写《2021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各类荣誉、线上课程链接、直播分享链接、影音作品、图文介绍或其他等)。

联系人: 李老师 朱双玉

电  话: 65105249 13637963469

工作邮箱:cqutwzzb@163.com

附件:1.2021 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

2.2021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1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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