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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百年党史,弘扬五四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重大团组[2021]22号】

2021-04-06 21:23     拟稿人:刘成   审核: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同时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年大学生大力弘扬五四精神,以积极向上的姿态迎接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校团委决定开展“学习百年党史,弘扬五四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百年党史,弘扬五四精神

二、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应充分组织动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正确利用网络平台,同时在做好防疫安全工作的前提下利用线下活动等多种形式,紧扣活动主题,做好引领工作。

1.开展学习党史微团课

各团支部可以通过观看党史视频、重温红色电影、分享家乡党史人物和故事、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学习党史,引导广大青年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学习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达成“学党史、悟思想”的目标。

2.实践践行五四精神

各团支部应围绕党史学习主题,以弘扬五四精神为切入点,结合专业特色,创新学习形式,设计开展更多的感染力强、青年特点鲜明的学习实践活动,如开展集体志愿服务、参观红色革命基地、走访优秀党员校友等,同时注重思维引导,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引领团员传承五四精神,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与使命担当。

3.多种方式展示学习成果

各团支部应明确学习要求、学习任务,推进内容、形式、方法的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意义深刻的活动,鼓励团支部充分结合二课平台,使用短视频、宣传推文、漫画、海报等新媒体技术手段展示本支部学习成果,生动反映我校团员青年昂扬奋进、忠诚担当、蓬勃向上的新时代精神风貌。

三、活动要求

1.时间要求

各二级团组织须组织各支部于47日至430日期间完成团日活动。

2.材料要求

各支部在团日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报主题团日相关材料(请将主题团日活动策划书、反馈表、活动照片、新闻稿打包,邮件命名为“XXXXXX学院XXXX支部XX主题团日活动”,报送至工作邮箱:cqutwzzbzbjs@163.com)。

团日活动开始之前需使用团日活动软件进行报备。同时,各团支部需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日活动,具体操作方式可参照(附件1)。

3.宣传要求

各二级团组织指导各支部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平台,扩大活动宣传覆盖面、吸引力和影响力。


联系人:朱双玉 13637963469

陈锡毅 15023087868



附件1. 全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线上记载功能操作指引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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