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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九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的通知【重大团组〔2021〕68号】

2021-09-18 11:54     拟稿人:陈锡毅   审核:组织部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共青团创新建设,保持和发扬团员先进性,为表彰先进,宣传先进,激励全校团员青年奋发有为、再创佳绩,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现决定开展九月“阳光团员”选优树典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防疫精神,承担青春使命”

二、推选对象

活动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推选对象为重庆大学在校共青团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等记过行为。

2、积极主动投身于防疫抗疫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尽职尽责,表现出色,且近一学期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5小时。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至少一次作为负责人且该实践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4、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有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927日前,以个人为单位将材料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宣传调研中心邮箱cqutwzzbxd@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阳光团员”格式(如 xxx学院-李华2017261-阳光团员)。

2、报送材料: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 1000字;需要主标题);学生照片(反映当月主题的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不少于两张,照片清晰)。

四、奖励机制

材料经过审核被评定为“阳光团员”者,有如下奖励机制:

1 将在“重大前锋”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其要优秀事迹进行推广,树立标杆,并颁发“阳光团员”证书。

2、被评选为“阳光团员”的同学可优先作为推优入党候选人,且获得五四评优十佳共青团员的提名资格。

3、各学院“阳光团员”情况纳入学院考核评分。


附件:重庆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阳光团员推荐表


联系人:陈锡毅

联系方式:15023087868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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