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大力推进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团,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根据《中青办关于印发<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重大团[2020]18号)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现决定开展重庆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学生共青团员
二、实施时间
即日-10月17日
三、工作要求
星级评价工作着力解决学生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模糊的问题,是我校推动学生共青团员学有标尺、行有所依、评有所据,加强新时代学生共青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团组织要加强对星级评价工作的统筹指导,将其作为加强学生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做好结果运用。
四、工作流程
星级评价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开展。由二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团支部组织实施。在完成星级评价工作后,各二级团组织填写附件2,并于10月17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签字盖章件报送至A区学生活动中心A03或虎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504。
联系人: 李菁晶
联系电话:65105249
工作邮箱:cqutwzzbzbjs@163.com
附件:1.《重庆大学学生共青团员星级评价实施意见》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星级评价总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