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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3-06-25 10:42     拟稿人:   点击:[]

关于报名参加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重大团科协【2013】63号

各二级团组织、各二级社团:

为深入实施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自主创新,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2013年将继续举办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创业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至少拥有一项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一) 创业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阶段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二)初创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8年5月1日以后注册);

3.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三)成长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近三年销售额持续增长。

、大赛流程

(一)报名。

1.创业团队、企业自由申报;

2.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部门和机构推荐。

参赛创业团队、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报名注册,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提交一份相关材料(可截图)和作品至邮箱cqukechuangbu@163.com。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7月15日

(二)确认。

报名截止期后,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登陆大赛管理系统,根据参赛企业条件,对辖区内已报名注册的参赛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13年7月16日-7月25日

(三)地区赛。

各地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统一冠名下的本地区赛事,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并根据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从优胜企业中推荐进入全国比赛的企业名单。

受条件限制无法组织地区赛事的地区,经提出需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就近安排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参赛,优胜企业由该地区推荐晋级全国比赛,且不占用承担赛事地区晋级全国比赛的名额。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参赛创业团队报名情况确认赛区组织团队比赛,产生晋级全国比赛的优胜团队名单。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参赛报名数量和地区赛事开展情况,向各地分配晋级全国比赛的企业名额。各地晋级全国比赛的企业名额连同单独晋级的创业团队总数不超过400个。最终晋级团队、企业名单将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时间:2013年7月26日-8月31日

(四)全国赛。

全国比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分初评、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评:大赛组委会组织创投专家对晋级全国比赛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和评价筛选,产生100个名额进入半决赛。

初评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30日

全国半决赛:全国半决赛通过现场答辩比赛的方式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并将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名单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比赛时间:2013年10月1日-10月31日

全国总决赛:根据电视节目制作安排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企业和团队的数量。经电视比赛后确定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成长企业各10名,共30名。

比赛时间:2013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支持政策

(一)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入围企业。

进入全国决赛的优秀企业,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求的,给予优先支持;

2.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纳入备选项目库,给予优先支持;

3.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4.大赛合作商业银行给予企业授信支持;

5.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业培训;

6.由证券交易所、有关券商等免费提供股改、上市等辅导培训;

7.地方政府和机构对入围企业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团队。

进入全国决赛的优秀团队,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2.选择在孵化器落户的,给予一定时期免收房租等优惠政策支持;

3.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4.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业培训;

5.地方政府和机构对入围团队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区赛支持政策。

各地区赛主办单位为优胜者提供一定的奖励或配套扶持政策。

(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产生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团队组10名、初创企业组10名、成长企业组10名,共30名。

每组第一名1个、第二名3个、第三名6个。

获创业团队组前10名并在6个月内注册成立企业后,由大赛公益基金给予创业启动资金。

由相关合作媒体从大赛优秀企业和优秀团队中评选发布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最具创新精神企业家10名、最具创意商业模式企业10名和最具高成长潜力企业100家。

未尽事宜请联系:

彭同学:13629741496

重庆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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