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学院学生会:
重庆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拟于2023年10月召开。为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组织代表、维护和反映学生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更好地推动广大师生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学代会将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方式
提案实行团体提案和个人提案两种方式。团体提案以学院为单位提出,个人提案可由全体学生代表提出。学生代表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个人提案或以多名代表的名义提出联名提案。提出联名提案的,发起人应作为提案者,签名列于首位,其余代表应依次签名。各学院须统一提交团体提案(至少一份)和个人提案(所属单位代表每人至少一份)。
二、提案内容
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团组织、学生会组织自身建设、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建言献策,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校发展与规划、大学使命和愿景、国际交流与合作、学生社团、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服务保障等方面充分征求大会代表和广大同学的意见,并经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向大会提出。
三、提案格式
提案应一事一案,内容实事求是,主要观点及建议简明扼要,做到摆事实情况、作原因分析、提具体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六部分内容:
1.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题目。
2.简述,即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简述要与案由、案据、方案一致。
3.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包括提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最好有可行性调查及分析。
4.案据,即提案的基本依据,根据问题、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等进行分析。它是提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5.方案,即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或措施。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或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一案多事”的提案属无效提案。
6.备注,调研报告、可行性分析等补充材料。
提案应按照《重庆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书》(见附件)的格式进行填写。切实可行、具有代表性的提案可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四、相关要求
1.工作要求。学代会提案是表达和维护学生具体利益、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形式,是大会代表发挥作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学生会组织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大会的提案工作。
2.提交方式。团体提案与个人提案均须加盖二级团组织公章,于10月9日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提案扫描件分类发送至工作邮箱,并将纸质文件于10月10日19:00前送至A区学生活动中心A06或虎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404。
联系人:卓 然 13132382636
张卓然 17778019667
工作邮箱:cquxsh@163.com
附件:重庆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书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重庆大学常任学生代表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