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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创青春”“互联网+”重庆大学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经费报销的通知【重大团双创[2020]64号】

2020-06-21 20:11     拟稿人:唐露   审核:王鹏飞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各项目团队:

根据《关于启动2020年“创青春”“互联网+”重庆大学培育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关于2020年“创青春”“互联网+”重庆大学培育项目立项资助中期考核合格名单公示及经费报销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分批开展“创青春”“互联网+”重庆大学培育项目资助经费报销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报销要求

(一)经费使用必须本着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实报实销的原则。

(二)经费使用必须与获得资助的培育项目实施有关。

(三)经费报销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二、经费报销范围

(一)培育项目所需的实验用原材料、试剂、药品等购置,标本、样品采集等费用。

(二)培育项目所需的构件、配件、元器件购置及产品加工、制作费用。

(三)培育项目图书资料等购置费用。

(四)培育项目科技查新费、材料打印费。

(五)培育项目相关重要期刊论文的审稿、版面费。

(六)培育项目相关调研产生的市内公交车费等。

(七)培育项目用于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经费报销流程

(一)由项目指导教师对项目经费进行指导、审核、监督,并在超过500元及以上的发票亲笔签名。

(二)项目团队分批次于6月23日-24日14:30—17:30,将发票提交至重庆大学A区学生活动中心A04学生创客空间,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报销工作,具体分批情况单独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3-65106063

唐同学 18306085259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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