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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大学第十二届“最受学生欢迎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重大校学〔2024〕3号】

2024-03-21 12:00     拟稿人:重庆大学学生会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学院学生会: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选树一批深受学生欢迎和喜爱的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优秀教师,更好地引导我校广大教师以德为先、铸魂育人,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二届“最受学生欢迎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全校在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优先。

二、评选名额

“最受学生欢迎老师奖”10名。

“最受学生欢迎老师提名奖”5名。

三、评选条件

(一)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尊自律,清廉从教。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二)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树立优良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精益求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成绩显著。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专任教师近两学年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2022-2023学年教学评价排名在本学院前20%。凡近三年教学工作中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过教学事故者不得申报。

(三)立德树人,关爱学生。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第一课堂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第二课堂积极辅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分为四个阶段:推荐提名、网络投票、材料评审、教师风采展示。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重庆大学第十二届“最受学生欢迎老师”评选办法》(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和评选工作,真正把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和业绩突出、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评选出来,为学校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各二级团组织要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指导本学院学生会、班级做好选推荐工作,对推选的候选人要进行公示。要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把评选推荐与学风建设、师德建设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在全校形成修师德、铸师魂、练师能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姜凌舟 13594027736

                徐奕 17788585221

监督邮箱:cquxsh@163.com

监督电话:023-65111230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24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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