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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论道,与法同行”——“权益之声”校园辩论赛决赛顺利举办

2019-03-25 23:20     拟稿人:田昊霜   审核:法学院     点击:[]

2019年3月24日下午2:30,以“思辨论道,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权益之声”校园辩论赛决赛于虎溪校区模拟法庭顺利举办。此次活动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委会、重庆大学法学院主办,由重庆大学光电学院学生会权益部和重庆大学学生法学会协办。

决赛赛前,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的成员们早早抵达模拟法庭,积极有序地布置场地,快速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本次比赛共分两场,分别是冠军争夺赛和季军争夺赛,两场均采取3v3辩论模式。本次辩论辩论的辩题是“买不起正品且假货与正品质量相当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仿制品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谴责,”贴近消费者生活实际,契合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旨在引导同学们思考消费者在购物选择中的作用,启发同学们对购买假货的消费行为的深层次思考。

辩论进行中

正式辩论开始前,主持人依次向同学们介绍了此次赛事评委,他们分别法学院研究生王植、光电学院汪宇滕、法学院陈雨,在场各位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完毕,主持人宣布比赛正式开始。在第一场冠军争夺赛中,正方立场坚定,论证了消费者在购物消费中的主体作用,并指出消费者应当支持正品,才能促进市场良性循环,打造生产者与消费者双赢的局面。他们认为消费者不应出于眼前利益,无视其购买假货行为对于正版商品及厂家的打击,殆害无穷。对此,反方也不甘示弱,他们慷慨激昂地陈述他们的观点以回应,当今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完善,导致出现高质量仿制品,消费者出于经济条件购买仿制品的行为亦是合情合理,不应对其过于苛责要想从源头解决问题,更应该谴责牟利的不良产销商家,不该避重就轻拿消费者开刀。在最精彩的自由辩环节,双方均以犀利的言辞步步紧逼,现场气氛迅速升温。

在随后进行的季军赛中,双方首先就谴责的定义展开辩论正方举出了潘多拉的案例,论证了不谴责消费者明知假货依然购买的行为,必将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反方以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垂死病人为求生不得不购买假药的案例倒逼正方思考质量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经济能力内的东西是否有过错。正方随即指出该案例事出合理,但未经过质检的假货依然对消费者存在欺骗与损害问题。反方接着援引民法“权利不得滥用”原则,表示我们既无立场谴责消费者的购物行为,又有可能因谴责激起消费者的对抗心理。如此看来,春风化雨地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创造良好物美价廉的购物环境方为上乘。正方尖锐指出,春风化雨亦不该缺少严厉谴责,刚柔并济才能解决问题。正反方辩手妙语连珠互不相让、气势如虹,双方辩手你来我往中展现的严密逻辑和精彩思辨赢得了评委和观众们的赞许与连绵掌声。

比赛的辩论环节结束后,评委们分别对赛场双方的表现进行点评,并给予相关建议与辩论经验指导。最后主持人宣布本次比赛结果:第一场赛正方获胜,夺得魁首,最佳辩手为反方辩手郑境烨。第二场比赛反方获胜,摘得季军,最佳辩手花落反方辩手白西贝。

活动合影

5:00,“权益之声”校园辩论赛决赛圆满结束次比赛不仅促进了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护自己的正当消费权益,在校园进一步弘扬消费者权益意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指导价值的发挥。此外,本次辩论衍生的诸如“超出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后的仿制品是否算假货”、“购买仿制品的消费者是否享有消费者权益”等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人文关怀、价值取向的问题也为辩论后的我们留下了更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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